可以在新学年开学后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学院初审,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院提交的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复查,中国银行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二、办理流程每年开学初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乡镇以上、街道民政部门或高中等机构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要求当年出具)。
2.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贷款授权书);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复印件。
一、国家学生资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本专科学生5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3.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可分设2-3档。
4.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模式:一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即通过就读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5.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补偿代偿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每年补偿或代偿总额的1/3,分3年补偿代偿完毕。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6.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实行学费减免。补偿代偿金额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退役复学学费减免金额按照实际收取学费确定,每生每年均不高于8000元。
二、广西生源地贷款小知识总结
据了解,广西省将从2018年7月16日开始接受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预计今年会有38万多名学受益。在2018年,广西从两个方面扩大了生源地助学贷款发放力度。
第一,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和国家助学金支持的学生将被全面覆盖;
第二,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范围被进一步扩大,除了普通高校的本专科学生以外,党校、科研所、行政学院等机构的学生也被包括在内。
广西不少地区为了提高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效率,还开通了微信预约服务,比如说都安县。学生可以先通过微信预约,然后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续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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