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在校本专科生、第二学位学生、研究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6000元。国家助学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
具体的申请程序是:
由学生本人提出贷款申请报告,经院(系)审核同意后,填写学生贷款申请表(一式三份);
由学生将申请表寄给家长签署确认贷款意见并承担还款担保责任;
家长所在单位或区、乡人民政府签署意见盖章后,寄回学校审核批准。
学生申请贷款每学期(年)审批一次,学校核准后按月发放。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在校期间获得贷款的学生,如果毕业后自愿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从事第一线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将由国家代为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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