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一项面向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提供的信用贷款政策,由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学生和家长可以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以便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支付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提供的。学生和家长可以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以便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支付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如 何 申 请 生 源 地 助 学 贷 款 ?
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条件包括: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6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因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方式为每年12月20日为固定还款日,包括利息和分期偿还的本金。借款学生毕业后2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借款人可以按借款合同约定不还本金,但需按期足额支付利息;宽限期结束后按等额本金方式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并足额支付利息。提前还款需一次性还清一个合同尚未清偿的所有债务,并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或县资助中心提交提前还款申请。逾期还款每年1-10月和12月每月20日为逾期还款日,进行还款的学生在当月20日前将应还本息充值进个人支付宝账户。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一项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支付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的政策。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可以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条件包括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6周岁,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因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方式为每年12月20日为固定还款日,包括利息和分期偿还的本金。借款学生毕业后2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借款人可以按借款合同约定不还本金,但需按期足额支付利息;宽限期结束后按等额本金方式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并足额支付利息。提前还款需一次性还清一个合同尚未清偿的所有债务,并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或县资助中心提交提前还款申请。逾期还款每年1-10月和12月每月20日为逾期还款日,进行还款的学生在当月20日前将应还本息充值进个人支付宝账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第十条国家依法保障高等学校中的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在高等学校中从事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应当遵守法律。
第十一条高等学校应当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实行民主管理。
第六十五条高等学校应当依法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合理使用、严格管理教育经费,提高教育投资效益。高等学校的财务活动应当依法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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