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他人故意提供虚假证据的行为,无疑会遭受严厉的刑事制裁。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此明确规定,若存在教唆他人实施犯罪之情形,应当根据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实际发挥的作用来加以判罚。
值得强调的是,倘若教唆对象不足18岁,那么这样的罪犯将面临更为严重的法律后果。
此外,如若被教唆者未能实施所教唆的犯罪行为,那么对于教唆犯来说,其刑责也可能得到适当的从轻或减轻处理。
《刑法》第二十九条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