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合同尚未解除之际,若所在企业单方决定停止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此举无疑属于非法行为。
对此,广大处于此类情况中的劳动者可直接向所属地区的劳动保障部门进行投诉反应,劳动行政机关有权对违规企业采取强制措施,责成其迅速纠正错误,并给予相应的法律警告。
如因此导致了劳动者权益受损,相关企业还须为此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同时,劳动者也有权利依据法律法规,向仲裁部门提出仲裁申请或进入司法程序,以期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关于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法律规定,若企业未按照法定流程进行足额申报,那么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将依法以实际发生的上月缴费金额为准,按照该比例确定应纳份额。
待缴费企业补办完申报手续后,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再按照既定的法律流程进行最终结算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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