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享有优先受偿权的主体,债权优先受偿权的特点
时间:2023-05-06 19:31:17 431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如何确定享有优先受偿权的主体

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的主体:施工总承包人、工程总承包人、与发包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分包人、无效合同的承包人均可以作为优先受偿权的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债权优先受偿权的特点

债权优先受偿权的特点如下:

1.它是不依破产程序能够对特定财产行使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权是优先受偿权的基础。要求设定担保权的目的是为依靠担保物确保债权和经济价值。这样,破产法承认担保权在原定人破产情况下仍有法律效力,担保人可以不依破产程序从担保物中优先受偿。

2.优先受偿权限于在特定财产上得到。特定财产指进行债权担保的财产。

3.优先受偿权仅能在破产财产中担任保权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担保权。

4.债务人提供的财产担保必须是在破产宣告之前一定期限内设定的。

三、优先受偿权的适用条件

优先受偿权的适用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抵押权必须有效存在。抵押权设定如果无效或者已被撤销,则不能实现。

2.必须是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否届满是决定债务人是否履行债务的时间标准。

3.债权人未受清偿。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人未受清偿,表明债务人未按期履行义务,无论债务是迟延履行,还是拒绝履行,债权人都可以行使抵押权,使债权得到清偿。

4.债务未受清偿不是由于债权人造成的。

全文66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债权担保 最新知识
针对如何确定享有优先受偿权的主体,债权优先受偿权的特点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如何确定享有优先受偿权的主体,债权优先受偿权的特点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