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倍工资的支付依据
双倍工资的支付依据来自《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录用之日起一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每月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两倍。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月工资。
法律规定,每月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双倍工资实际上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工人的正常工资,第二部分是惩罚性赔偿金
我们想分析双倍工资中惩罚性赔偿金的标准作为基数
双倍工资和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
顾名思义,对双倍工资的正常理解是将正常工资翻一番,即惩罚性赔偿金的金额与当月工人的工资金额一致。法律规定,“应向工人支付月薪的两倍”。当工人的月工资发生变化时,工资以外的惩罚性赔偿金通常会相应变化
根据正常理解,工资通常是应得工资的概念。因此,司法实践中的主流观点是,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当月到期工资。从某种意义上说,到期工资实际上意味着工人的总工资。双倍工资基数是按工资总额计算还是部分扣除项目在各地不一致,三、不同地区的双薪计算方法不同
通过对不同地区双薪规定的归纳和分析,在实践中,各地区双薪基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I)以应付给工人的工资为基数,包括所有工资收入,如加班费和年终奖金。例如,江苏省高等法院的意见认为,因未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月工资的两倍,根据员工当月应支付的工资确定,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如果员工当月工资包括季度奖金、半年奖金和年终奖金,则应根据分配后当月的实际奖金金额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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