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来说就是劳动力的承包,一个工程的实施必然需要人,当然是进行实际操作的那些人,他们一般不负责管理,只负责干活,例如钢筋工,模板工,架子工,力工等等,而这些人一般就是由劳务公司召集来的,这部分劳动力的承包就属于劳务分包!建筑劳务分包的三种形式:第一种形式:自带劳务承包。指建筑企业内部正式职工经过建筑企业培训考核合格成为工长,劳务人员原则上由工长招募,人员的住宿、饮食、交通等由建筑企业统一管理,工资由建筑企业监督工长发放或由工长编制工资发放表由建筑企业直接发放。第二种形式:零散的劳务承包。指建筑企业临时用工,往往是为了一个工程项目而临时招用工人。第三种形式:成建制的劳务分包。指以建筑企业的形态从施工总承包建筑企业或专业承包建筑企业处分项、分部或单位工程地承包劳务作业。
一、工程劳务是什么
工程劳务是指从事公路、铁路、桥梁、港口、水利、电站、地铁、房屋建筑等大型基础工程施工的劳务分包作业。具体表现为施工承包商或专业分包商将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承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商完成的活动。劳务分包是建筑业的普遍做法,法律在一定范围内允许;而且劳务公司不能把承包的劳务分包给其他公司。
二、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区别是什么?
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区别是:
1、对应的主体不同。工程分包发生在总包人和专业承包人之间;而劳务分包则发生在总包人或专业承包人与劳务分包人之间。
2、对象指向不同。工程分包的对象是工程,是承发包合同中建设工程的全部;而劳务分包的对象是工程施工中涉及人的劳务部分。
3、合同效力不同。工程分包若未取得发包人同意则属于法律法规所明确禁止的无效行为;而劳务分包属合法行为,法律对劳务分包并不禁止。
4、法律后果不同。工程分包的双方对因此造成的质量或其他问题要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而劳务分包双方互相按合同承担相应责任,并不共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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