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保险是人身保险业务之一。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残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其基本内容是: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一定的保险费,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或近因,在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造成的死亡、残废、支出医疗费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则保险人给付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一定量的保险金。其保障项目有两项,即死亡给付和残废给付。
意外保险的保险费用相对于其他的险种来说更加便宜一些,是可以用较少的钱就能够获得较高保障的产品。而一份意外险具体需要多少钱?实际上没有确切的说法,因为根据保额的高低不同、产品的形态不同、条款的规定和收费金额等不同,所以没有具体的一个数字。但是意外险的保费高低大概就是在几十到几百元之间。
1、按照收费金额来计算
一般旅游意外险的保险费用的计算方式会按照收费金额一定比例来计算的,通常会按照票价的百分比来进行计算。
2、按照保额来计算
我们先来看一个比较简单的例子,如果是团体人身意外保险,一般费率是2%,就是如果购买的保额是1万元,那么所需要的保费就是1万乘以2%,也就是20元;如果购买的保额是5万元,那么所需要的保费就是5万乘以2%,保费也就是100元。
3、按照条款规定的金额来计算
有些保险公司会推出的一些意外险,比如说旅游意外险,就是直接按照每名游客每天会收取0.1元的保费。
一、意外伤害四个要素
1、非本意的
即预料外的和非故意的事故,如飞机坠毁、行道树倒下等情况。有些意外事故是应该预料到的,但由于疏忽而引致的,如在停电时未切断电源修理线路,因不久恢复供电而触电身亡。另有一些事故虽是可以预见到的,但在客观上无法抗拒或在技术上不能采取措施避免的事故,如楼房失火,火封住门口和走道,迫不得已从窗口跳下,摔成重伤。或者虽在技术上可以采取措施避免,但由于法律和职责上的规定,或履行应尽义务,不去躲避,如银行职工为保护国家财产在与抢劫银行的歹徒搏斗中受伤。
以上这些均属于意外事故。凡是故意行为使自己遭受伤害,如自杀、自伤,均不属于意外事故。
2、外因造成
指身体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如食物中毒、失足落水。
注意:疾病所致伤害不属于意外事故,因为它是人体内部生理故障或新陈代谢的结果。
3、突生
即意外伤害在极短时间内发生,来不及预防,如行人被汽车突然撞倒。铅中毒、矽肺等职业病虽然是外来致害物质对人体的侵害,但由于伤害是逐步造成的,而且是可以预见和预防的,不属于意外事故。
4、非疾病的
指非疾病引发的身体伤害。
二、保险赔付标准
当遭受意外伤害导致当事人人身受到损害,或残疾,甚至死亡的,根据法律规定,受害方可向加害方提出下列损害赔偿的请求: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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