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职工因工伤亡后,家属可这样索赔:
(1)首先申请工亡认定,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家属进行申请;
(2)获得工伤认定书之后,依法申请工伤保险待遇,一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一、工伤员工家属可以提出哪些赔偿
家属工伤死亡的赔偿:
1、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如下:
(1)配偶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每月=配偶抚恤金。
(2)其他亲属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30%每人每月=其他亲属抚恤金。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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