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第三人是指与复议案件有利害关系,并参与复议程序的人。第三人主要包括被处罚人、权益受侵害者、共同被处罚人以及其他与被申请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行政相对人。
行政复议第三人是指除申请人、被申请人外,与复议案件有利害关系,为维护自己利益而参与复议程序,享有并承担复议权利与义务的人。在实际案件中,第三人的情形主要有:治安行政处罚案件中的被处罚人或者权益受被处罚人侵害的人;行政处罚案件中的共同被处罚人;其他与被申请的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行政相对人。
行政复议程序中第三人的权益保护方式
在行政复议程序中,第三人的权益保护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第三人可以通过书面申请参与行政复议程序,提供相关证据和意见,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其次,第三人可以请求听证,参与听证过程并提出自己的观点和证据。此外,第三人还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陈述意见书,详细说明自己的诉求和理由。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第三人还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补充证据和意见。总之,行政复议程序中,第三人可以通过积极参与、提供证据和意见等方式,有效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三人作为行政复议程序的参与者,是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而享有并承担复议权利与义务的人。在实际案件中,第三人的情形多种多样,包括被处罚人、权益受侵害者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相对人等。为保护自身权益,第三人可以通过书面申请、参与听证、提出陈述意见书等方式积极参与行政复议程序,并提供相关证据和意见。行政复议程序为第三人提供了有效的保护机制,使其能够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17修正):第三章 行政复议申请 第十条 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
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