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回购房的方式如下:
1、业主经济状况和住房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以及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五年、确需退出或已满五年自愿退出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向市住房保障部门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
2、填写经济适用住房回购审批表,申请政府回购。
一、回购房包括:
1、商品回购房。买房人购买了开发商指定的回购房之后,在约定的期限内,购房者如果想要退房,开发商将以每平米加价一两千元的价格回购;
2、政府回购房。政府在土地出让阶段就明确的、由开发商负责建设,建成后,政府按照此前约定价格再购买回去,这些房源一般作为保障房用途。
二、购房合同注意事项包括:
1、五证。五证不全可能导致买受人不能取得房产证甚至导致购房合同无效;
2、公摊面积。在合同中写明确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
3、房产证;
4、书面通知。将书面通知的形式约定清楚,开发商违约时,买受人就有确凿证据。如有开发商违约,买受人应一具体的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备证据;
5、所售房屋的坐落位置。在合同附件一中,附上小区的平面图并标明楼号。开发商应在此附图中盖章确认。
总之,购买政府回购房需要项目实地考擦,包括周围低价情况,检查五证,是否手续齐全,有无烂尾楼现象,预售房买卖的价格,由风险控制部出具项目报告。如果买房遇到回购房,购房者必须更加谨慎,因为如果是优质房源肯定不会使用这种手段促销。并且在跟开发商打交道的时候,要确保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什么情况下购房定金可退回
认购书中的定金,在不同的情况下具有不同性质。就常见可退的几种情况进行分析:
1、若买方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或者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买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卖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2、若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式签订合同,则定金在买方履约后,可抵作楼款或收回;双方履行正式合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适用“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
3、若是双方都不存在上述第一项的违约行为,仅对预售(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
4、若是因卖方未取得预售(销售)许可证或者买方不具备购房资格而导致双方未能签订正式合同或者正式合同无效的,应按无效合同处理,卖方应将定金返还。但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另一方的利息损失或者其它损失。
5、若买方在正式签约时将认购书中确认的条件,如价格、房号、面积和设计等进行修改而导致签约未成,视为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6、若卖方在认购书中表明有权在正式合同中对认购书中所列之价格、面积等有修正之权利或声明以正式为准的,应视为合同的主要条款未确定,正式合同如因此不能成立卖方应将定金及利息返还买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六条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全文1.3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