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1日起,全省人口数据系统升级,为方便群众办证,我市全面开通各辖区派出所办理身份证业务,凡是需要办理初次申领、到期换证、丢失补领的市民均可以到就近的辖区派出所办理,随着异地身份证业务的开通,截至2016年9月1日已经与全国16个省市开通了异地办理身份证的业务,因条件限制目前没有全面开通,为满足外来务工、上学人员的需要,哈市18个城区每个分局分别设置了1至10个异地办证受理点。
呼市异地身份证办理点
呼和浩特市共有9个。和林县公安局城关镇派出所、回民区市民服务大厅、清水河县政务中心、赛罕区公安分局巧报派出所、土左旗公安局察素齐镇派出所、托县公安局户政科、新城区公安分局户政大厅、玉泉区公安分局长和廊派出所、武川县公安局可镇派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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