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孕期禁止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延长工作时间或者上夜班。”Br/><1.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的浓度,工作场所空气中甲醛等有毒物质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
2.从事抗癌药、己烯雌酚的生产,接触麻醉气体等
3.未密封放射性物质的作业,核事故和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噪声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三、四级作业
9;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三、四级体力劳动强度
10;在受限空间、高压舱或潜水、强振动环境中作业,或需要经常弯腰、爬、蹲的工作
(2)女工流产时如何休假
1)女工怀孕后4个月内流产,根据医务部门意见给予15-30天产假;流产4个月以上的,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常发放
2.女职工怀孕在本单位或指定医疗机构检查分娩时,检查费、分娩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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