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是先付款,后过户,因为国土局和房产局需要看到付款凭证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但是我个人建议,买家和卖家过户和付款大家都不是很放心的情况下,可以同时进行,分两拨人,双方都去一个人到银行付款,另一拨人在过户的地方等候过户,等拿到银行出具的付款凭证后直接到过户的地方办理过户。一次性完成。避免双方扯皮。也保障资金安全,但是前提是付款放在没有办理过户的时候付款凭证必须付款方持有。
二手房过户如何避免纠纷
王先生买完二手房之后遇到了让人棘手的麻烦,由于在购房合同中没有注明户口迁出的期限以及双方的违约责任,在王先生过户时,签订合同的时候,售房者借各种理由不迁出,为的是给房子涨价。而王先生认为现在涨价是房主的过错,所以也不肯低头。最后,双方僵持不下,使得王先生苦不堪言,找不到解决的办法,不仅影响了工作,还影响了生活。
其实,出现王先生这样苦恼的人不在少数,因为过户问题出现纠纷的更是常有的事。但是,归根结底,还是由于购房者本人买房之前对二手房的过户问题不够重视,也没有足够的了解。所以,购买二手房,了解必要的知识,过户的时候就一定能够防患于未然。
1.充分了解户籍政策。根绝政策的规定,如果需要把自己的户口迁入新买的房子,那么,原来的户主必须先迁出。如果户主迟迟不迁出,那么,购房者就处于被动地位,所以,合同中一定要注明迁出期限以及违约责任。
有的人买学区房,就是为了孩子能够及时的上学,但是,如果遇到没有良心的售房者,不把户口及时的迁出,孩子就不能进入理想的学校,那么,花高价买的房子也就没有意义了。
2.若售房者强调可以在没有户口的情况下也可以落户这个房子的话,购房者千万不可轻信。最可靠安心的办法就是亲自到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核实。如果确实是真的,那么再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也不晚,然后需要在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
3.购房者申请过户之前,一定记得要求售房者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户口迁出,一定记得口说无凭,需要落实到合同上。
4.如果售房者买有按照合同的规定迁走户口,需要支付给购房者一定的赔偿金。购房者可以直接从房款中扣除这部分违约金,余下的部分如果不够的话可以向售房者进行追偿。
最后,如果房主没有按照合同约定迁走户口,应当支付违约赔偿金给购房者,买方可以直接从房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部分仍然可以向房主进行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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