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金额达七万余元的盗窃行为若已获赔偿并成功退还受害者,理论上具有适用缓刑判决的可能性。
然而,这需结合犯罪主体的具体犯罪事实、悔过表现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实际危害等多个维度进行全面考察与评估。
通常,积极退回赃款被视为一种轻微处罚情况,这意味着当事人对于自身所犯的过错表现出了较大程度的愧疚和悔悟。
但是,鉴于盗窃七万元所涉及的相对较大盗窃数额,依据我国《刑法》以及适配此法的相关司法解释,相应的量刑起点也因此水涨船高。
假如犯罪嫌疑人系首次犯罪,并且能在诉讼程序中以深刻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时其所在社区同意在后续过程中成为了他的矫正监督单位,则法院可能会在量刑时予以充分考量并决定是否适用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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