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合犯成立的条件
结合犯是指原为刑法上数个独立的犯罪,依照法律的规定,结合成为一个犯罪的情况。例如,日本刑法分别规定了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然后又规定一个强奸杀人罪,这是典型的结合犯。结合犯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结合犯的数个犯罪行为原为刑法上数个独立的犯罪。也就是说,结合犯所必须具备的两个以上的行为是指充足犯罪构成意义上的行为。2、结合犯是将数个独立的犯罪结合成为一个犯罪,即结合成第三罪。3、数个独立的犯罪结合成为一个犯罪,是依照刑法的明文规定,这是结合犯的法律特征。如果是一种犯罪,虽然实际上可能包含数个独立的犯罪,但是刑法并未明文规定该数个独立犯罪结合而成为一个犯罪。那么,这种犯罪就不可能是结合犯。例如贿赂罪包括行贿、受贿、介绍贿赂三种犯罪,但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将其结合为一罪,因此不是结合犯,只是一个集合罪名。...查看原文
2结合犯怎么处罚?
合同诈骗罪电信诈骗死缓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犯罪中止聚众斗殴罪绑架罪信用卡诈骗罪结合犯是在我国比较全新的一个名词,我国对于结合犯没有一个特别典型的实例,结合犯不同于任何一个犯罪形式,结合犯怎么处罚?了解的人更是寥寥无几,下面让我们了解一下结合犯怎么处罚的相关规定,希望可以帮助大家了解。结合犯的处罚制约刑法设置结合犯条款的规律,是罪刑之间的均衡关系。设置结合犯条款的目的是为了达到罪责刑相适应的结果。详言之,在任何国家内,以牵连关系、并发关系等为表现的具有一定联系的犯罪形态,都是客观存在的。究竟是否规定为结合犯,应以如何达到罪刑相适应的要求为判断标准和制约条件。刑法在现存法定刑和相应刑罚制度下,对于具有一定客观联系的犯罪,选择适用相应的处断原则可以达到罪责刑相适应的要求,刑事法律便无设置结合犯条款的必要;反之,刑事法律便应设置相应结合犯条款。1997年刑法修订以前,我国刑法学界有学者提出立法建议,主张在我国刑法中应增设结合犯条款。涉及结合犯罪名有抢劫重伤罪、抢劫杀人罪、强奸重伤罪、强奸杀人罪、侵入住宅抢劫罪、侵入住宅盗窃罪、放火杀人罪等,并且被结合之罪应限于故意犯罪。这一立法建议是否妥当,值得商...查看原文
3结合犯的基本特征
(1)被结合之罪具有独立构成要件,必须是刑法明文规定的具有独立构成要件且性质各异的数罪;(2)结合之罪具有对应性、稳定性、可分离性和整体性、统一性、独立性;(3)结合犯形成的关联性和法定性;(4)结合犯动态的动态实际构成特征,结合犯必须以数个性质各异且足以单独构成犯罪的危害行为,触犯由原罪结合而成的新罪。什么是结合犯,结合犯的构成条件有哪些什么是结合犯结合犯,是指基于刑法明文规定的具有独立构成要件且性质各异的数个犯罪(即原罪或被结合之罪)之间的客观联系,并依据刑事法律的明文规定,将其结合成为另一包含与原罪相对应的且彼此相对独立的数个构成要件的犯罪(即新罪或结合之罪),而行为人以数个性质不同且能单独成罪的危害行为触犯这一新罪名的犯罪形态。由于结合犯是刑法将特定的数罪规定为一个新罪,而原来的数罪失去独立意义的情况,故结合犯就是符合新罪的犯罪构成的行为,而不再是符合几个犯罪的构成要件的行为。因此,不能按原来的数罪认定为数罪,而应按结合后的新罪,认定为一罪.。结合犯,是数个各自独立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的明文规定,结合而成为另一个独立的新罪的犯罪形态。结合犯的构成条件有哪些结合犯是指原为刑法上数...查看原文
4集合犯与结合犯区别
集合犯与结合犯有什么区别集合犯,是指犯罪构成预定了数个同种类的行为的犯罪,包括常习犯、职业犯与营业犯。犯罪构成预定具有常习性的行为人反复多次实施行为的,称为常习犯;犯罪构成预定将一定的犯罪作为职业或业务反复实施的,称为职业犯;犯罪构成预定以营利为目的反复实施一定犯罪的,称为营业犯。结合犯,是指数个原本独立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的明文规定,结合为另一个独立新罪的情况。我国刑法中还没有典型的结合犯。...查看原文
5结合犯与结果加重犯的区别
一、结合犯与结果加重犯的区别是是什么?结合犯是指a罪加b罪得出c罪,结合犯是法定的一罪,我们国家没有结合犯,日本有盗窃强奸罪,就是盗窃罪和强奸罪的结合。结果加重犯,是因为具有法定的加重两性情节,对其所犯之罪进行加重处罚,这两个不是一个层次上的东西。二、结果加重犯与想象竞合联系(一)数行为触犯的罪名的性质不同。牵连犯的数行为触犯的是不同的罪名,是罪质不同的犯罪。(吸收犯的数行为触犯的是相同的罪名,是罪质相同的犯罪。)(二)数行为间关系的含义不同。在职研究生入学考试牵连犯的数行为之间是牵连关系,具体说来,牵连关系是手段与目的、原因与结果关系。从实质上来说,牵连关系也是一种吸收关系。但这是一种刑的吸收关系,而不是罪的吸收,所吸收之罪仍独立存在。吸收犯数行为间的关系是吸收关系,这种吸收关系是罪的吸收,所吸收之罪不再存在。(三)行为的具体表现不同。牵连犯的数行为表现为手段行为、目的行为和结果行为。吸收犯的数行为表现为预备行为、未遂行为、实行行为、中止行为、组织行为、教唆行为、帮助行为等。(四)犯罪故意的性质不同。吸收犯数行为的故意是同一的;其数目可能多个,但性质是相同的,且是针对同一行为对象,侵...查看原文
6结合犯的处理
结合犯的量刑是,应按结合后的新罪,认定为一罪进行处罚。结合犯,是数个各自独立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的明文规定,结合而成为另一个独立的新罪的犯罪形态。一、抢劫人没抢到法律规定怎么判刑在涉及到财产方面的犯罪时,往往在定罪的时候要求实际要非法获得了对方的财物才行,否则的话可能就不会被认定为犯罪。而对于抢劫罪来讲,因为属于比较严重的暴力型犯罪,可能在这方面的要求就不同。那结合法律中的规定,一般抢劫没抢到钱怎么定罪呢?抢劫罪是行为犯,不仅以抢劫到的钱财为定罪量刑依据。只要犯罪嫌疑人实施了抢劫行为,就构成抢劫罪。法院会根据犯罪人的年龄、作案时间、作案手段、地点和造成的结果量刑处罚。所以即使此时没有抢劫获得财物,也是会按照抢劫罪来定罪处罚的,但因为实际没有抢到财物,在量刑的时候就会充分考虑到这一点,对犯罪分子从轻或者减轻进行处罚。二、吸收犯有哪些特征?吸收犯的特征是:吸收犯的数个犯罪行为是独立的;吸收犯所具备的数个犯罪行为,均发生在一个犯罪过程中;并且数个行为属于同一罪质。吸收犯是指存在两个犯罪行为,其中一个犯罪行为被另外一个犯罪行为所吸收,以吸收之罪论处。...查看原文
7结合犯的量刑
基本概念结合犯,是指基于刑法明文规定的具有独立构成要件且性质各异的数个犯罪(即原罪或被结合之罪)之间的客观联系,并依据刑事法律的明文规定,将其结合成为另一包含与原罪相对应的且彼此相对独立的数个构成要件的犯罪(即新罪或结合之罪),而行为人以数个性质不同且能单独成罪的危害行为触犯这一新罪名的犯罪形态。由于结合犯是刑法将特定的数罪规定为一个新罪,而原来的数罪失去独立意义的情况,故结合犯就是符合新罪的犯罪构成的行为,而不再是符合几个犯罪的构成要件的行为.因此,不能按原来的数罪认定为数罪,而应按结合后的新罪,认定为一罪.结合犯,是数个各自独立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的明文规定,结合而成为另一个独立的新罪的犯罪形态。例如:日本《刑法》第241条规定的“犯强盗罪,而又强奸妇女者”,构成强盗强奸罪。即法定的甲罪+法定的乙罪=法定的甲乙罪。结合犯属于法定的一罪,但目前我国刑法中没有结合犯的典型。我国1979年刑法中是否存在结合犯,理论上对第191条第2款(盗窃罪与破坏邮电通讯罪结合为贪污罪)、第150条第2款(一般抢劫罪、抢夺罪与伤害罪、杀人罪结合)、第139条第3款(致人重伤、死亡的强奸罪)、第136条(...查看原文
8常见结合犯有哪些
一、常见结合犯有哪些常见结合犯有如下几类:1.犯绑架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定绑架罪。2.拐卖妇女、儿童中强奸、诱骗、强迫卖淫的,定拐卖妇女、儿童罪。3.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后又出卖的,定拐卖妇女、儿童罪4.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又暴力抗拒检查的,定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5.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又暴力抗拒检查,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6.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又收受贿赂,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定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二、结合犯的特征结合犯有如下特征:1.法定性被结合之数罪,必须是现行刑事法律明文规定的。法定性具有两方面的要素:一方面,被结合之罪,必须由现行刑事法律明文规定;另一方面,被结合之罪,必须是法定的犯罪的整体,而不是法定犯罪的某一构成要素。2.独立性被结合之数罪,必须具有独立的构成要件,而不能是依附于其他犯罪基本构成要件或者由其他犯罪基本构成要件派生的加重构成要件。3.异质性异质性可以通过侵犯的直接客体的不同和触犯的罪名不同加以判别。4.具体性被结合之数罪,必须是刑事法律明文规定的具体犯罪,而不是类罪。三、结合犯...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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