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确定宠物伤人的责任方,一看饲养人是否对宠物依法合理看管、约束,二看宠物伤人的原因是什么。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纠纷,适用无过错归责原则,故即使动物饲养人不存在过错,也应承担相应责任,但如果能证明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具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可以免除或减轻动物饲养人的责任。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狗虽没咬人,因管理不善对他人造成惊吓,也属于侵权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律师补充:
任何动物,其本性决定了其存在不同程度的致人损害的危险。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对动物负有管束的义务,因而也就必须对动物所具有的危险性负责。
在饲养宠物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碍他人生活。禁止饲养禁养名录中的烈性犬和大型犬,不能在禁止遛犬区域遛犬,同时,饲养人或管理人对饲养的动物务必妥善管理,采取一切必要的安全措施,以避免动物对他人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或妨碍他人生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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