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向金和定金的区别体现在哪些方面
概念不同,意向金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是购买房屋的意向,在买方有购买意向后,委托中介公司以书面形式确定下来,并支付一定金额的意向金,它是属于附条件的定金;而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定金和订金的区别?买房交定金还是订金;
约束力不同,意向金交付中介机构是不能约束卖方的,业主的房子还是可以出售给其他买受人,而买受人也可以选购其他房屋,不涉及违约等问题;定金则会约束买卖双方,如有一方反悔,那么定金不予退还、或者双倍返还;签约主体不同,意向金是由买家和中介签订两方协议,而定金需要买卖双方和中介三方签订;表现形式不同,缴纳意向金时双方需要签订《委托支付买卖协议书》,而交定金时需要签订《定金协议》。
二、意向金合同的效力
1、意向金合同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为合法有效;
2、如果意向金合同不具备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不具备房屋买卖合同性质,属于预约合同;
3、但如果意向金合同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三、定金的作用
1、担保合同履行的作用。签订合同支付定金是促使当事人信守承诺认真履行合同,支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的,会丧失定金,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可以说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
2、证明合同成立的作用。签订合同中,只要一方接受了另一方的定金,存在收受定金的事实,那么就可以当做合同成立的证据;
3、违约定金的作用。签订定金合同的双方,若支付定金一方违约的,另一方可以不返还定金;若收受定金一方违约的,按照法律规定应当返还双倍的定金。因此,定金具有违约定金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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