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宁德公民户口证件遗失申报受理条件有哪些
公民丢失户口迁移证件及公民持有户口迁移证件已经过期失效的。根据本人申请,予以补领户口迁移证件。
二、宁德公民户口证件遗失申报需要什么材料
1.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回签发地申请补发。
2.本人书面申请
三、宁德公民户口证件遗失申报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令时改为下午15:00-18:00)
四、宁德公民户口证件遗失申报办理依据
《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闽公综〔2017〕348号)
第一百七十四条公民丢失户口迁移证件的,证件签发地户口登记机关应当根据本人申请,按照原证件内容予以补发,并注明补发情况。公民持有户口迁移证件已经过期的,符合现行户口迁移政策的,在其换领新的户口迁移证件或者经内部网上查询、电话核实等方式查证属实后,拟迁入地公安机关应当准予其申报户口;不符合现行迁移政策的,原迁出地(属院校毕业生的为原籍地)公安机关应当准予其恢复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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