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运行过程中造成了乘客的受伤,公交车公司就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不需要考虑公交车公司有没有过错。
1、从《民法典》角度:受伤乘客只能要求公交公司承担赔偿责任。除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承度运人应当对旅客的伤亡承担损知害赔偿。
2、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行人和司机都存在过错,即都有责任版的情况之下,两者属于共同侵权,乘客可以要求行人和公交公司共同承担侵权责任并互负连带责任,至于行人和公交公司内部则按照交通事故认定书过错比权例来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