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现在医疗技术越来越发达了,但是在日常的生活中,我们依旧需要保护好自己,医疗技术的发达意味着医疗事故很容易就会出现,所以在平常的时候一旦发生医疗事故的话,我们可以通过司法鉴定来维护我们相关的权益,那么天津医疗事故鉴定办理前提是什么?
一、天津医疗事故鉴定办理前提是什么
1)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
2)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二、天津医疗事故鉴定办理流程
1、申请
2、受理
3、审查
4、决定
5、办结
三、天津医疗事故鉴定办理机构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天津医疗事故鉴定办理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1号,2002年)
第20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第21条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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