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已经全国实行了。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作出以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自婚姻登记受到离婚申请之日起算30天内,夫妻任何一方对于离婚反悔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申请。
离婚冷静期冷静期是多久
离婚冷静期是三十日,男女双方选择协议离婚的,三十日后才可以拿到离婚证,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可以看出,离婚冷静期的时间限制为三十日。男女双方选择协议离婚的,必须经过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期满后未撤回离婚申请的,才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领取离婚证;在三十日内,有一方当事人选择撤回离婚申请的,离婚申请不发生效力,婚姻登记机关不需要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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