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诈骗专骗外国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诈骗外国人犯罪,构成诈骗罪。犯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法律规定,诈骗金额在三千元以上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2、诈骗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诈骗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诈骗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跨国诈骗:为内地企业境外融资
备用信用证是银行(开证行)应申请人的请求,向受益人开立的,在一定条件下凭规定的单据向受益人支付一定款项的书面凭证。快餐店老板荣辉正是利用内地某些企业急于融资的心态,开始利用伪造的备用信用证构造巨额合同诈骗案。
骗子登场
骗子登场,往往披着令人眩目的华丽外衣。前些年在深圳开了一家快餐店的香港籍居民荣辉,在与大陆居民交往中,为自己编造了一段美丽人生:自幼生于香港,家境丰裕,现为新加坡r公司总裁翻译。包装之后,荣辉逢人便吹嘘自己可以为内地企业进行境外融资。很快,这段谎言为其钓到了一条大鱼。去年9月,山东人李虎在广州游玩时通过朋友认识了荣辉。两人一来二去,很快便熟识起来,但谁也想不到,这场相识却给李虎的几位南京朋友带来了噩运。同年11月,李虎在南京同朋友葛刚、陈龙小聚时,获悉两人正在准备上一个大的生意项目,正在为资金紧张犯愁。国内贷不到,到国外贷。李虎想到了荣辉,并当即打电话给荣咨询此事,荣辉很爽快地一口答应了。今年1月,经多次联系后,南京j公司负责人葛刚等人与荣辉在广州见面。葛刚当即以j公司的名义,将8万元现金交给荣辉,作为双方合作的定金。同时双方约定,春节后将以荣辉供职的r公司名义与j公司正式签订合同,办理备用信用证手续,凭此贷款500万美元。3月11日,在葛刚等人的期待中,荣辉携新加坡r公司职员滕某来到南京。经过进一步商谈并讨价还价,3月16日,双方决定正式以r公司和j公司的名义订合作协议。协议约定,3月22日备用信用证由新加坡r公司在印尼的子公司t公司开到南京某银行后,荣辉将可以收取3%的定金,即15万美元,同时500万美元贷款中的一半资金由新加坡r公司支配。当天,陈龙与葛刚以预付定金的名义付给了荣10万余元。
骗局露馅骗子报警
协议顺利签订,500万美元的贷款眼看即将成行。然而就在双方约定的3月21日,荣辉却要求j公司再交付1万美金,汇给r公司在印尼的子公司,并声称只有这样备用信用证才能开到南京。j公司再次照做了。3月28日,在焦虑的等待中,备用信用证终于由印尼开到了南京某银行。然而,就在葛刚等人准备与荣辉庆祝合作成功的时候,银行人员发现开自印尼的备用信用证系伪造。获知此情况后,葛刚等人立即找到荣辉。起初荣辉还以印尼公司开错为由,进行搪塞,拖延时间,但很快又表示愿意私了。尔后矛盾升级,荣辉等人以生命安全受到威胁为由,向南京110报警。民警经简单询问情况后将他们移送到了市公安局经侦支队。
高校外语专家协警破案
接到案情汇报后,南京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高度重视,迅速开展询问受理工作。受理案件过程中,由于外籍人员不会中文,无法将整个事件叙述清楚。经侦支队与东南大学结对专家翻译组取得联系,启动绿色通道,请来高校外语专家进行翻译,并对双方出具的资料进行审核。经审查,r公司根本不具备开备用信用证的资格,香港人荣辉为了套取j公司备用信用证定金,伙同他人策划了这起跨国合同诈骗案。在此案中,犯罪嫌疑人通过大玩空手道,从j公司套取了备用信用证预付款、定金26万余元,共给被害企业及个人造成5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目前,因涉嫌诈骗荣辉已被南京警方刑事拘留。(当事人系化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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