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可以买卖的,但具有一定的风险。拆迁安置房与普通的商品房相比,拆迁安置房交易风险大了许多。
拆迁安置房买卖注意事项有:
第一,房价上涨容易诱使卖方违约。按照政策的规定,卖房者要在取得房产证之日起五年后才能够将房屋过户给买房者。
第二,买方无法取得房屋再度拆迁的补偿利益。在城市扩展的过程中,一些新建成的拆迁安置房再次面临拆迁也并不鲜见。
第三,易受不确定因素影响。交易时间过长,则许多不可预见的因素都将诱发纠纷。
一、拆迁安置房的风险有哪些
购买拆迁安置房的法律风险是:
(一)家庭成员内部对拆迁安置房分配有异议的,无法确定合法权益人;
(二)无产权的拆迁安置房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
(三)交易时间漫长,房价变动可能性大,存在一房多买的可能;
(四)在等待过户的时间内因出售方自身债务纠纷,导致拆迁安置房被债权人申请法院查封。
二、安置房与商品房的区别有哪些
安置房不同于商品房。区别如下:
(一)产权差异。许多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拥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但不一定拥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许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即不缴纳出让金。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即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是转让,即支付土地转让金。因此,安置房今后再次交易时,可要求补缴土地出让金。当然,目前对安置房交易没有要求,但法律规定要缴纳。因此,一旦政府出台政策,很可能要缴纳;
(二)质量差异。安置房的建设利润往往受到限制,所以建筑商往往可以偷工减料来增加利润。此外,由于职能部门监管不力甚至勾结,安置房的质量普遍不如商品房。当然也有负责任或者示范工程的安置房,质量比较好,但是不多,可以算是中彩票;
(三)限制交易时间。许多安置房都有交易时间限制,即规定几年内不得上市转售。商品房在这方面没有规定,只要你买了注册的现房,就可以上市交易。但是,商品期房在法律上是不允许转售的。有证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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