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案件属于非诉。非讼案件,是指利害关系人在没有民事权益争议的情况下,请求人民法院确认某种事实和权利有无的案件。现在又加了两种非诉案件,即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包括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等。在特别程序之外,新增加的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实际上也属于非讼程序。
一、担保债权有哪些优先性限制
担保债权的有限性限制有:
1、享有优先受偿权的担保物权必须成立于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之前;
2、担保物权人负有申报债权的义务;
3、担保物权须经法院审查确认;
4、在担保物权人未占有担保物的情况下,其担保物权的行使首先应向破产管理人主张,取得对担保物权的占有再行使其权利。
二、一审终审的六种情形有哪些
一审终审的六种情形如下:
1、选民资格案件;
2、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
3、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4、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5、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6、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在实行一审终审制时,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成为确定的判决,裁定当事人或有关人员不得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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