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了三个月房租,只住两个月,能否退款?
时间:2023-07-07 20:01:11 377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1、如果租赁合同无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置,无论怎样都要返还的。

2、当事人托付留置金、保证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投有商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除合同另有商定外,房东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租客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花费后的当天将租房押金全部无息退还租客。

4、租房期间有财产损失能够相目应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财物损失后应该退还。

5、在投有明确商定押金性质的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保证,租赁期间如导致出租人房屋及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则从押金里扣除。

6、如投有导致该损失则合同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应予退还。

7、租房押金不退的问题能够两方商量解决,如商量不成,能够搜罗证据,向法院诉讼。

高层隔断房房租能退吗

租房时,双方签订租房合同,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应的违约金,具体的违约金额根据合同制定的违约金额支付。房东违约的,国家是没有统一的赔偿标准的。根据法律规定,房东违约的,租房人可以要求房东根据租房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因房东违约造成租房人损失的,租房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具体赔偿金额要根据租房人的具体损失来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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