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规定动迁给钱还是给房子?
1、动迁可能给钱、也有可能给房子。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2、拆迁补偿款被占用怎么办可以向向当地的人民政府投诉。
也可以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来进行投诉;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如果相关人员擅自截留征地补偿,分摊赃物等,那么必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我国《刑法》、《土地管理法》中规定,对于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的一般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追究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的刑事责任;对于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的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追究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刑事责任。
二、房屋拆迁补偿必须要本人领吗?
1、拆迁补偿金并不是一需要本人去领取。
(1)拆迁款一般是由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去领取的,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凭借户口本、身份证、拆迁协议、封房证去领取,当然也可以由房屋所有权人的直系亲属去领取。被拆迁人在签订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之后,然后由实施单位报给县拆迁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2)管理部门在审核完之后,再报给相关的财政部门进行审核,审核完毕之后就可以支付拆迁补偿款。一般拆迁方应就是把货币补偿款以相关被拆迁方的当事人的名义存入银行,然后银行就会开具一种存款单,所以拆迁补偿款是直接打入被拆迁人的个人账户,只要被拆迁人根据本人身份证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到指定的银行领取拆迁补偿款。
2、若是想要冻结房屋拆迁补偿款,可以向法院提出冻结申请。
院有权利冻结动迁补偿款。对于应归当事人所有的的动迁补偿款,也属于当事人的财产,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在诉讼中经对方当事人申请,或者法院执行中,法院都可以依法采取保全措施,对改动迁补偿款进行查封、冻结,甚至直接扣划。
三、公房拆迁款怎么分配才是合理的?
1、公房拆迁款首先可以按照约定分配,没有约定的可以临时约定。
(1)具体来说,家庭内部对安置补偿有约定的,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般应予以遵从。
(2)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则应根据三项原则进行分配:
①一是一人一份,均等分割。
这样做,一方面考虑到平等、公平合理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承租人和同住人对补偿款是共有的法律关系,原则上也应当平均分割。
②二是适当照顾老年同住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同住人。
这是因为多数老年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人社会保障不足,后继生存和发展能力较弱,需要给予特殊保护,而且公房大多源自老年人,在分割时也应适当照顾其利益。
③三是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可以适当多分,这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以及等价的原则。
此外,如果被拆迁公房内居住未成年人的,对其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人,也可以适当多分拆迁补偿款。
2、公房拆迁由房屋产权人对承租人进行安置。
安置方式有房屋安置或货币补偿,具体方式及能否享受到相关的利益,由产权人和现房屋承租人在安置协议中具体约定。
公房的被拆迁人在得到房屋货币拆迁货币补偿款以外,还可以得到:
(1)搬家补偿款,
(2)设备迁移费,
(3)临时安家补助费,
(4)搬迁奖励费,
(5)一次性补偿费。
被拆迁方可能会获得安置房,也有可能获得补偿金。如果安置房的价值低于被拆迁房屋的价值,那么拆迁方还需要向被拆迁方支付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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