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饭店破产债务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如果饭店老板通过投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如果没有虚假出资、欠缴出资、抽逃注册资本、转移公司财产等行为,就不必用其他财产来偿还债务。
但是要通知并公告债权人登记债权。一般财产扣除完破产费用、员工工资和安置费用、税金后,仍然无法还清全部债务时,一般债权人要按比例受偿。
二、什么是破产债权
破产债权,是指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得由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清偿的财产请求权。
破产债权具有以下特征:
(1)基于破产宣告前的原因成立,这仅是一项一般原则,在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某些债权虽发生于破产宣告之后,仍得为破产债权;
(2)是对破产人发生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或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3)为财产上的请求权,即必须是表现为金钱或得折算为金钱的债权,具有人身性质的财产权利不得作为破产债权;
(4)可强制执行,故已过诉讼时效之自然债权或非法债权不得为破产债权;
(5)依法申报登记并取得确认,有权在破产程序中受偿。对破产债权的范围,各国破产法均明文予以规定。
三、破产债权主要包括哪些
(1)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2)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3)破产宣告时尚未到期的债权;
(4)因破产宣告而解除经济合同造成对方当事人经济上损害的部分;
(5)虽有财产担保但其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款且未清偿部分;
(6)票据发票人或背书人被宣告破产而承兑人已付款或承兑的;
(7)被保证人被宣告破产前,保证人代替被保证人清偿债务的部分都列作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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