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九级伤残赔偿问题
时间:2023-02-25 21:42:25 14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医疗费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1、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交通费根据地方标准规定;食宿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人数天。

三、辅助器具费用

1、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2、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

四、停工留薪期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五、停工留薪期工资

1、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

2、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短的确定,参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或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其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合同期满终止、本人提出解除、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

36、39条解除的),标准:九级,每满一年发给0.2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七至八级低于10个月的,按10个月支付;九级低于5个月的,按5个月支付;十级低于3个月的,按3个月支付),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七、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九级伤残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每满一年发给0.4个月工资。光知道所在地区以及具体的工伤伤残等级,尚还不能具体的计算出实际的工伤赔偿金额。因为,在工伤赔偿当中向医疗费等费用的赔偿,是以实际发生的数额进行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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