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人承揽合同的规定,如果双方依法订立了免责声明,那么这些免责条款是有效的。但是,如果这些条款导致对方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那么这些条款就是无效的。此外,如果免责条款违反了法律规定,那么这些条款对当事人就失去了法律约束力。
根据个人承揽合同的规定,如果双方依法订立了免责声明,那么这些免责条款是有效的。但是,如果这些条款导致对方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那么这些条款就是无效的。此外,如果免责条款违反了法律规定,那么这些条款对当事人就失去了法律约束力。
【 免 责 声 明 是 否 有 效 】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六条的规定,如果产品制造者能够证明所生产的产品存在缺陷,并因此给他人造成损害,那么可以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如果产品缺陷是生产者故意造成的,那么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另外,《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也明确规定了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因此,对于该问题,如果免责声明是有效的,那么生产者可以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如果免责声明是无效的,那么生产者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此外,《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六条和第一千二百零三条明确规定了生产者和销售者在产品责任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在签订个人承揽合同时,双方应充分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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