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记者从西安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为规范二手房交易和经纪行为,增加交易透明度,西安市将全面实行二手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交易资金监管。
自2015年1月1日起,在城六区范围内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二手房进行买卖的,当事人必须通过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二手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以下简称:网签)系统签订买卖合同,并委托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设立的交易保证机构实施交易资金监管。
由西安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负责二手房网签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买卖双方自行达成交易意向的,由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设置服务窗口提供二手房网签服务。二手房网签服务窗口设置在各房产交易办事大厅,提供免费服务。
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代理(含代办转移登记手续)二手房买卖的,由相关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二手房网签服务。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事二手房买卖居间、代理服务的,应到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办理网签认证手续,方可进行网上签约服务。西安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负责房地产经纪机构二手房网签认证工作,并提供网上签约政策咨询和系统操作指导。
同时,买卖双方凭网上签约时设置的密码,可在西安市房产资讯网(www.xafgj.gov.cn)对网上签约信息进行核实,并可查询转移登记办理进度。在办理转移登记业务之前,完成网签的合同中的房屋买受人变化的,应办理买卖合同网签信息注销手续,并重新进行网上签约。二手房买卖双方需对合同其它条款进行变更的,可直接签订补充协议。二手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信息的注销手续由买卖双方或委托人到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办理。
西安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负责设立交易保证机构提供交易资金监管服务。二手房交易保证机构必须在商业银行设立交易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专项用于交易结算资金的存储支付,并在各房产交易办事大厅设置服务窗口,提供免费服务。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应当如实提供二手房交易信息和网签信息,并遵守二手房网签和交易资金监管的各项操作规程。对存在不进行网上签约、不告知买卖双方查询密码及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将暂停其网签服务,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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