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将主体工程劳务部分分包。法律规定,总承包人不能将主体工程分包,除总承包合同中已约定的分包外其他分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基础和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一、建筑物的承包方式有哪些
建筑物的承包方式有总承包、独立承包、联合承包、分包等。根据规定,建设工程总承包商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承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商;但除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批准。施工总承包,施工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二、使用权部门对建设单位有确切的否决权吗
建设单位对分包商有否决权。法律规定,在总承包合同中约定可分包或经发包人同意或者认可,总承包人发包给分包人的工程是总承包工程中工程主体结构以外的部分工程,分包人须具有相应资质条件且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因此建设单位对分包商有否决权。
三、工程分包管理费是否合法?
合法。分包合同中约定管理费是正常的合同,是有效的。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当总承包人要求发包人同意其分包时,发包人往往要求总承包人同意由其直接与分包人结算,并约定以分包工程价款的一定比例向总承包人支付总包管理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总承包单位收取总包管理费后,当专业工程项目出现质量、进度、安全等问题,总包人与分包人应共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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