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可以异地进行吗
时间:2023-03-15 16:52:18 40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诉讼离婚可以异地进行。诉讼离婚管辖权的规定如下:

1、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有下列情形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一、借款人在异地如何起诉

(一)如欠款人在工作地居住一年以上,你应到他的工作地法院起诉.如他在工作地居住不满一年,应到他的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2、根据,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4、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5、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6、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7、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二、保管合同能否在原告所在地起诉

1、保管合同纠纷的管辖,.目前法律没有特殊规定,适用关于合同纠纷管辖的一般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当保管物为不动产时,应适用关于不动产纠纷的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精。

相关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保管合同纠纷管辖法院也有可能为原告住所地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性的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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