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条件可以异地诉讼离婚:对于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均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怎么办理异地诉讼离婚证
办理异地诉讼离婚证分为两种情况:如果双方同意离婚,不必到出具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也可以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如果双方离婚协议不同,需要在被告的居住地(住所是户籍所在地,但居住地与居住地不同)。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地超过1年的地方)与基层法院离婚。《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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