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启动企业破产后,您作为债权人需要向依法设立的人民法院申报您的相关权益。
请注意,当人民法院收到并批准了破产申请之后,他们会为此设定一个确定债权人权益申报时间的特定期限。
依据现行的《企业破产法》,这个申报期限应是从人民法院官方发布的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开始计算的,且最短不能低于30天,最长也不能超过3个月。
因此,您务必在此期间内向人民法院指派给您的专门负责管理破产事务的人员进行相关的权益申报。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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