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许可受理条件有哪些
时间:2023-05-14 02:50:52 7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来宾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许可受理的条件有哪些

1、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注册资本;

(2)拟任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应当举杯任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有关业务工作经验,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或者被开除公制、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

(3)有与所提供的保安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法律、行政法规有资格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

(4)有住所和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设施、装备;

(5)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

2、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对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规划、布局要求,具备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

(1)有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注册资本;

(2)国有独资或者国有资本占注册资本总额的51%以上;

(3)有符合《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守护押运人员;

(4)有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专用运输车辆以及通信、报警设备。

二、来宾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许可的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市政务服务中心治安窗口人员对申请材料当场受理

3、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二大队承办人审查

4、市公安局治安支付负责人审核

5、市公安局领导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自治区厅治安总队

6、自治区治安总队承办人、负责人审核

7、公安厅负责人审批,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决定

8、制作决定文书并送达申请人

三、来宾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许可办理的法律依据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2009年10月13日国务院令第564号)

第九条:申请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材料。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核发保安服务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申请设立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八条、第十条规定条件的材料。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核发从事武装守护押运业务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或者在已有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上增注武装守护押运服务;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法定代表人 最新知识
针对来宾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许可受理条件有哪些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来宾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许可受理条件有哪些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