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离婚之后的任何时候,一方都是有权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权的。在子女成长的过程之中,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可能会产生很大的变化,出于保证子女健康的角度考虑,是允许离婚之后夫妻以诉讼的方式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的。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需要具备法定的情形,需要向法院提交证明材料,否则要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比如说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为犯罪被逮捕或者是较长时间出国,无法直接抚养孩子的,都是属于变更抚养权的正当理由。法院在处理抚养权的案件时,也是从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充分保障子女权益的角度出发的。
离婚了,一年后还能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吗
离婚了,一年后还能要回孩子的抚养权。父母一方在离婚后,想要回孩子抚养权的,必须符合法定情形,才可以要回的,不是随便就可以把孩子的抚养权要回来。父母双方可以通过协议,更改孩子的抚养权,达不成协议的,只能通过人民法院的判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总的来说,离婚一年了,还是可以要回孩子的抚养权,但必须是基于正当的理由,才可以要回来。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应当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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