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权不能单独转让或者抵押。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土地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
一、债权转让后,抵押权也同时转让吗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抵押权同时转让,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而抵押权是主债权的从权利之一,所以主债权转让时,抵押权一并转让给债权的受让人。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不动产登记的范围是什么
不动产登记范围包括: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三、民法典中抵押权人可以变更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抵押权人也就是主债权的债权人,当债权转让了,抵押权人也就变更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七条: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全文56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