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刑事自诉案件应注意以下事项。
1、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不经过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2、在法院审理过程中,适用调解,原告在法院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也可以撤回起诉。
3、被告人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以提起反诉。
4、自诉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无论是作为被害人还是作为他的法定代理人),有权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一、公诉和自诉的区别是什么
公诉和自诉的区别如下:
1、案件来源不同,公诉案件是由国家公诉机关即人民检察院提起的,而自诉案件是由被犯罪行为侵害的公民、个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
2、犯罪性质和危害程度不同,公诉案件中犯罪行为的性质一般来说比较严重,对社会的危害性也比较大,而自诉案件犯罪行为的性质多数不甚严重,对社会的危害性也比较小;
3、审查程序不同,公诉案件实行程序性审查,而自诉案件则应经二次审查;
4、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完全相同,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反诉,而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绝不能就案件事实本身对司法人员提出反诉;
5、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时间不同,公诉案件是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而自诉案件是随时。
二、如何理解新刑诉法172条关于反诉的规定
反诉,是被告人作为被害人控告自诉人犯有与本案有关联的罪行,要求人民法院进行审判,追究自诉人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成立反诉,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由自诉案件中的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提出;
(2)反诉的对象必须是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
(3)反诉提起的时间必须是在法院对自诉案件的判决宣告前;
(4)反诉所控告的必须是与自诉案件有关犯罪行为;
(5)反诉之案必须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告诉才处理或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全文73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