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跑步猝死,如果学校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和及时施救义务的,一般学校没有责任;反之,学校应承担相应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学生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注意的,在学生发生意外的情况下,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学生在学校门口被打学校有责任吗
学生在学校门口被打学校责任划分有以下情况:1、未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因非校外人员的原因受伤,则学校应承担赔偿责任,除非学校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尽到教育、管理职责;2、已满8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因非校外人员的原因受伤,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除非受伤的学生能提供证据证明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3、所有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学校因校外人员的原因而受伤,应由侵权人自行承担责任。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第七项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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