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生育保险时,生育女职工和配偶生育的男职工需要提交不同的材料。
一、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职工的生育医疗证审领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3、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4、收款收据。
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顺产、剖腹产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一、生育保险报销个人提供材料说明
1.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3.《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原件、复印件
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或死亡医学证明原件生育后流产的可提供户籍证明
5.医疗费用原始凭据
6.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
7.明细费用清单
8.职工本人银行结算户存折复印件
二、企业单位提供材料
1、《**市领取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汇总表代收据》
2、《**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住院流产、引产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一、个人资料说明
1.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3.《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原件、复印件
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或死亡医学证明原件生育后流产的可提供户籍证明
5.医疗费用原始凭据
6.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
7.职工本人银行结算户存折复印件
二、单位提供
1.《**市领取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汇总表代收据》
2.《**市计划生育手术待遇申报表》
门诊流产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3.《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原件、复印件
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或死亡医学证明原件生育后流产的可提供户籍证明
5.医疗费用原始凭据
6.门诊病历原件、复印件
7.检查化验报告单或B超检查结果报告单
8.职工本人银行结算户存折复印件
异地生育报销材料
1、《生育保险异地生育申请审批表》;
2、身份证;
3、社保卡;
4、结婚证;
5、婴儿出生(死亡)证明;
6、计划生育证明;
7、出院小结;
8、住院费用明细汇总清单;
9、发票原件;
10、个人银行账户;
11、其他资料。
配偶生育的男职工需要提交的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男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配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配偶所在村居民委员会的证明、户口本原件
6、配偶《失业证》原件、复印件
7、职工本人银行结算户存折复印件
8、明细费用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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