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宜春市铜鼓县征地补偿标准
时间:2023-05-31 16:00:52 28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江西省宜春市铜鼓县共有四类土地:

第一类土地:奉天村、小水村、小水村,永宁镇八木村、西湖村、江头村、城郊林场、管委会、温泉村、金星村。补偿标准:块地价(水田):36984元/亩。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田、集约鱼塘不低于36984元/亩;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4779元/亩;林地等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2944元/亩;未利用地不低于7396元/亩。

二级土地:永宁镇(除凤田村、小水村、八木村、西湖村、江头村、城郊林场管委会)、温泉镇(除温泉村、金星村)、三渡镇(三渡村、黄田村)。补偿标准:块地价(水田):36386元/亩。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田、集约鱼塘不低于36386元/亩;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4378元/亩;林地等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2735元/亩;未利用地不低于7277元/亩。土地类型有三种:三渡镇(除三渡村、黄田村外)、大禹镇、岱溪乡。补偿标准:块地价(水田):35397元/亩。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田、集约鱼塘不低于35397元/亩;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3715元/亩;林地等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2388元/亩;未利用地不低于7079元/亩。有四种土地类型:排埠镇、齐坪镇、港口镇和高桥镇。补偿标准:块地价(水田):34380元/亩。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田、集约鱼塘不低于34380元/亩;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3034元/亩;林地等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2033元/亩;未利用地不低于6876元/亩。

征地拆迁律师团提醒您,以上补偿标准仅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公布,并与征地区综合地价相结合实施。

有关更多地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的更多信息,请致电征地拆迁律师(40061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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