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了由省国土资源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征地区综合地价调整的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接下来,征地拆迁律师团将与大家分享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最新的征地补偿标准:
铁岭市西丰县有两类土地,辽宁省:第一类地区范围:西丰镇、耿科镇、陶然镇。补偿标准:地块价格32000元/亩;建设用地32000元/亩;未利用地25600元/亩。
二类地区范围:高家店镇、安民镇、平港镇、凉泉镇、芳木镇、钓鱼镇、振兴镇、天德镇、白玉镇、营场满族乡、贺龙满族乡、明德满族乡、金星满族乡、承平满族乡、德兴满族乡。补偿标准:地块价格3万元/亩;建设用地3万元/亩;未利用地2.4万元/亩。
征地拆迁律师团提醒您,以上补偿标准仅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公布,并与征地区综合地价相结合实施。
有关更多地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的更多信息,请致电征地拆迁律师(40061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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