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捡到他人手机而不归还竟也可能触犯法律红线,倘若涉及金额数达到特定标准,更有可能被判定为侵占罪。
如若你拾得他人遗失之物品后,却拒绝其所有权人索回该物,这便构成了侵占行为。
一般来说,当你非法占有他人所托管财物且数额超过人民币三千元时,就已经构成侵占罪。
然而需要留意的是,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范畴,公安机关并不会主动对此类案件进行立案侦查。
所以,此类情况下你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相关规定,如果你以自己名义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据为己有,而且涉案金额数额较大,同时又拒不退还的话,将会面临长达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款;如涉案金额巨大或者具有其它严重情节者,则会受到两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要附加刑罚罚金。
对于别人丢失的物品或故意埋藏的物品,你若非法据为己有且数额较大,拒不上缴,同样依照上述条款依法接受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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