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证变更妻子名下属于共同财产吗
1、若在婚姻关系中,将房产明确地给予配偶,并有书面协议认可这一赠予行为以及房产的归属权,那么该房产便成为其配偶的个人财产。
2、反之,若没有相关协议,即使已完成房产过户至配偶名下,但鉴于房产发生于婚姻存续期间,仍应视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夫妻一方继承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在婚姻存续期内,由于继承或受赠原因获得的资产属于夫妻共有。
例如,配偶间继承已故父母的财产,以及婚前收受的礼金及礼品等都属于这一范畴。
然而,若遗嘱明确指出遗产仅归属其中一位配偶,或者赠与者在合同中表示捐赠仅授予某一方,则应遵循相关规定,该部分财产不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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