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房屋所有权能转让吗
时间:2023-04-04 15:01:13 7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宅基地所有权不能转让。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个人对宅基地仅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无法办理过户登记,属于法律禁止转让的权利、转让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一、村委会可以强制收回宅基地吗

村委会不可以强制收回宅基地。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宅基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2、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3、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4、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5、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

6、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7、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8、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9、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在地类管理上属于(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建造并保有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用益物权。宅基地使用权人的义务主要是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宅基地。宅基地是用以建造村民住宅的,宅基地使用权人不得擅自将宅基地挪作他用,如利用宅基地建设厂房、旅店、酒店等。但考虑到我国农村的的实际情况,农村村民如果只是利用自家住房附带地从事小规模、家庭式的生产经营活动,则不属于改变宅基地的用途。

二、农村房屋城镇户口如何继承

农村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属于公民的个人财产,当所有权人死亡,其继承人有权继承。这种继承与继承人的户籍无关;但是农村的宅基地是无法继承的,因为宅基地是集体经济组织所有,集体成员只享有使用权。如果房屋存在,那么继承人可以继续使用该宅基地,待房屋灭失,宅基地就应收归集体。

三、非农户口继承土地怎么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的土地是集体所有的财产,任何个人都不享有所有权,只是享有使用权。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不能继承,继承的只是房屋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是国家为了保障农民利益和农村资源稳定而赋予农民的具有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性质的一项权利。它具有人身依附性和无偿性,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偿取得。农村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农村村民个人对于承包经营的土地只有以家庭为单位的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由于没有所有权,自然不属于个人遗产,也就不存在继承的情况。所以,无论是农业户口还是非农户口的继承人,都是不能继承土地的。但对于土地经营收益和林地的承包权,是可以依法继承的。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由于宅基地和房屋不能分离,只要房屋在,宅基地也就能免费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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