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房产纠纷的问题应当通过以下几种途径予以妥善解决:
首先是和解,这要求当事人双方在平等公正、互惠互利的基础上以和平方式私下达成共识。如果这种和解无法实现,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的帮助来协助解决纷争;
其次是协商,如果协商仍然无果,那么便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争议提交给具有管辖权的特定机构进行仲裁;
最后,当仲裁也未能解决争议时,可以选择向有司法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