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拿着鸡毛当令箭
很多拆迁方自以为是国家公权力的代表,张嘴闭嘴就是一句:“上边的政策就是这样”,每当被拆迁人有不满,或者发现了他们的违法行为,他们就是这一句搪塞过关。这是典型的拿着鸡毛当令箭,将“政策”作为他们违法行为的护身符,事实上政策究竟是怎样他们不会告知被拆迁人,因为政策中绝对不会允许存在违法拆迁、侵害被拆迁人权益的规定,他们只是想通过这种方式唬住、安定住被拆迁人,好方便他们完成工作。有的被拆迁人可能会反驳:“我看到了他们的政策文件,里边就是那么规定的。”这种情况更要注意,极有可能是拆迁方为了方便自己的行动,不顾法律法规规定,自己随意制定出的一套政策,用来吓唬被拆迁人,实际上所谓的政策合法性都存在问题,怎么可能用来指导拆迁工作,但是这种情况下被拆迁人由于不懂“政策”制定的程序,也看不出“政策”中的违法性,常常被欺骗和威胁,在这种情况下,一定要及时咨询律师,用法律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要被所谓的“政策”蒙蔽了双眼。
二、以公共利益为由随意忽悠
法律中规定了征地拆迁大多是处于公共利益的需要,这也成了拆迁方的“保命符”,只要被拆迁人对补偿数额、补偿协议不满,就向被拆迁人灌输:“这是为了公共利益。”,看似大义凛然,其实是想借拆迁丰自己的腰包,最终少补给被拆迁人的钱,都落在他们自己口袋里。这极大的侵害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但是被拆迁人不懂什么叫做公共利益,也辩不过他们,拆迁方给的补偿极低,连拆迁前的生活水平都保障不了,严重影响了被拆迁人的生产生活。晏清律师在此提醒各位被拆迁人:公共利益需要根据每个地方的具体情况,结合法律法规作出界定,绝不是拆迁方一句话就能确定的,也不是他们侵害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理由。如果碰到了这种情况,一定要及时联系律师咨询,不要被拆迁方的诡计蒙骗。
三、补偿协议有问题
毫无疑问,对被拆迁人来收,补偿协议是最重要的。因为这关系到被拆迁人最后能够获得多少补偿,拆迁方也最愿意在这其中做手脚,比如模糊的约定补偿的数额和方式,现糊弄被拆迁人签订协议,之后便又开始忽悠,竭尽全力压低补偿数额,而被拆迁人这时想要维权的难度也会增加,毕竟没有明确的约定好补偿,就算最后胜诉,最终法院判决的可能也不是合理的补偿。所以对于补偿协议有问题的被拆迁人一定要联系律师,律师能依靠专业知识和充分的经验发现其中猫腻,有无数被拆迁人在律师的帮助下将补偿数额提高到原来的二倍、三倍,打破拆迁方的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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