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依据具体约定来做出判断。一般情况下,酒店未按照预先的约定通知顾客取消预订是违反商业道德及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果酒店在交易开始之前未能详细、明确地向消费者告知其退订政策,并且在消费者提出退订申请后以单方面规定为理由拒绝退款,那么这无疑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关于退费政策的执行问题,我们应该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通过双方友好协商或者由司法机构进行公正裁决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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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
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